我們可以做第二件事。
前方1/2英里(800m),我看到一盞淡黃的燈。以60 mph(100kph)的速度行駛30秒。而且我知道,燈光大約需要35秒的周期,再加上10秒的停放汽車才能行駛。
我一直在施加持續動力以保持速度。我將繼續這樣做25秒鐘,然後進行5秒鐘的牢固制動並停止。玩手機15秒鐘,然後就在路上。
或者... ,我立即進入空閒狀態。我的車滑行了。在發動機保持運轉的狀態下,我的動力是推動(旋轉)發動機,以獲得輕度的製動效果,因此噴油器完全關閉。我的速度逐漸變慢... 55 ... 50 ... 45 ...一點點力量... 40(65kph)... flip 當我還在的時候,燈變成綠色後退1/8英里(200m)。停下來的汽車打開包裝,我準確地確定何時接通電源。 我從不剎車。
在第一種情況下,有兩次能量交換。首先,燃料用於行駛3英里(600m)以保持巡航。其次,制動能量在最後1/8英里處散失。這些不僅幾乎相等,而且它們的能量相同。如果我們進行適當的再生,則可以將其從電流表上讀出,並從中導出實際的焦耳。
在第二種情況下,根本沒有。燃油不消耗,制動能量也沒有消耗。達到了再生製動的效果,但是沒有任何轉換損失。
當然,這是一種教育方法,而不是技術方法,但是有效。即使在具有再生能力的電動汽車上,它仍然比再生電動汽車更有效-實際上,在電動汽車上它的運行效果甚至更好,因為您可以獲得更好的“慣性”-無需使用阻力旋轉引擎僅提供製動和轉向輔助。